药家鑫案,药家鑫故意杀人案,是2010年10月20日深夜发生在陕西省西安市西部大学城学府大道上的一起交通肇事引发的故意杀人案,肇事者药家鑫驾车撞到被害人张妙,下车后发现张妙在记自己的车牌号,药家鑫拿出刀子,连捅张妙8刀,致其死亡,后驾车逃跑,行至郭杜南村村口再次撞伤行人,被周围目击者们发现堵截并报警。
2011年1月8日,药家鑫被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3月23日上午,“药家鑫案”在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11年4月22日,西安市中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
4月28日,药家鑫提起上诉,并提出四点上诉理由。2011年5月20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判决。6月7日上午8时,药家鑫在西安被以注射方式执行死刑。
案发之后,社会的舆论大多严厉谴责药家鑫,支持判药家鑫死刑。但后来伴随着张妙家的负面新闻出现,如张妙家人违背承诺向药家索要20万赔款并发生肢体冲突,张妙代理人张显对药家背景放出的大量消息被证实为造谣等等,有部分社会舆论开始同情药家鑫及家人,反思死刑判决是否被民意绑架。
案件经过
2010年10月20日23时许,有过路司机和目击者们向警方报称,“在西北大学长安校区西围墙外的翰林路中段靠近马路东道沿边,有一女子浑身是血倒在路边,生死不明,旁边有辆损坏的电动自行车。”
接到报警后,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郭杜派出所的民警最早赶到现场,初步判断为一起交通事故。此后,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交警大队也到达现场,经进一步勘查,死者身上有多处锐器伤,系被撞伤后遭毒手。长安警方当晚随即成立由刑侦大队、郭杜派出所、交警大队组成的专案组。
10月21日凌晨3点,经受害者家属辨认,受害者身份得到确认,系西安市长安区兴隆街道宫子村的26岁妇女张妙。
10月22日,警方通过大量的摸排走访,发现一个可疑的交通肇事逃逸案的重要线索。原来就在案发当晚,在此案发生的时间段内,在距离案发现场不远的郭杜南村村口,还发生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一年轻男子驾驶一辆车牌为“陕A419N0”的枣红色雪佛兰科鲁兹小轿车将一男一女两人撞伤,该男子下车看了一眼,上车准备掉头开走。这时段乖良路过,他正好从一辆出租车上下来,看到其中受伤男子石学鹏自己认识,上去堵住了该男子。年轻男子不肯停车,打方向盘。段乖良一把拽住年轻男子的胸口,一手抢方向盘。争夺了几下,年轻男子停了下来。后来,伤者报警,年轻男子也通知父母。男子被带到派出所,由于第二起事故并不大,该男子当晚被释放。
交警仔细勘查发现,郭杜南村村口受伤的两人伤势不重,但肇事车车头右前方却明显有半个篮球大的凹陷进去的坑,证明此前曾和其他物品撞击过。通过痕迹鉴定和比对,警方认定,郭杜南村村口的此辆肇事车和翰林路的杀人案现场车辆相符,而雪佛兰科鲁兹车主有重大作案嫌疑。
经过调查,驾车的年轻男子名叫药家鑫,21岁,家住西安市新城区公园南路二十街坊,系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而该车行驶证显示,该车车主也正是药家鑫。10月22日,专案组将犯罪嫌疑人药家鑫抓获。专案组民警透露,经审讯,药家鑫起初没有供述自己撞伤人持刀杀人的犯罪事实。
直到10月23日,当其母再次带他到专案组后,经进一步审查,药家鑫这才交待了自己于10月20日晚将受害人张妙撞倒后又杀害的犯罪事实。10月23日晚,疑犯药家鑫被长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10月25日,经长安检察机关批准,因涉嫌故意杀人罪,疑犯药家鑫被依法逮捕。
案件原因
据药家鑫供述,2010年10月20日18时,药家鑫驾车去事发地附近的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看望女友。22时多,两人分别,药家鑫独自驾车返回市区,在自己返回途中,药家鑫边开车边用车上的影碟机看滨崎步的演唱会,在行至翰林路中段时,道路突然变得有些漆黑,药家鑫想这样的路应该很少有人经过,于是加速前进,当时张妙骑着电动车和药家鑫同向行驶,药家鑫把受害人张妙撞到在地。此时张妙并未死亡,伤势是左腿骨折、后脑磕伤,如抢救及时不至于丧命。药家鑫不但没有救人,而且用携带的一把八寸长刀连捅张妙8刀,致其死亡。药家鑫向警方称,之所以杀人,是因为受害人试图记住他的车牌号,因此杀人灭口。
一审时公诉人展示药家鑫杀害张妙的刀
据调查,被害人张妙被撞时,伤势是左腿骨折、后脑部被磕伤,法医称如抢救及时不至于丧命。张妙共有8处刀伤,左手上有3道划痕,前胸有1道刺穿伤,后背中4刀。经法医鉴定,张妙死因系左前胸受锐器穿透伤致动脉血管破裂大出血,导致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药家鑫在接受柴静采访时,被问到杀人理由。药家鑫回答,“害怕撞到农村的,特别难缠。(我害怕她没完没了地缠着我的父母和家人。)”
加害者药家鑫
2011年3月23日,药家鑫在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当众痛哭忏悔
药家鑫(1989年11月7日—2011年6月7日 处决)(21岁),男,家住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公园南路二十街坊,西安音乐学院2008年键盘系学生(事发时为大三)。其家境殷实,当晚驾驶的雪佛兰科鲁兹的车主即为药家鑫,是其父母在案发前不久才给他购买的。
据药家鑫同学、朋友的印象,药是个很有城府的人。不喜欢剧烈的运动。在朋友的眼中,药有时对人比较凶狠。
在第二次车祸发生之后,药家鑫将杀人的刀偷偷扔在了附近的草丛里。关于药家鑫为什么随身带刀,陕西电视台的宫茜在采访时问过药家鑫,药家鑫闭口不答。
遇害者张妙
张妙(1984年9月9日-2010年10月20日,(26岁),女,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兴隆街道北雷村人,父张平选,母刘小欠,是家中老大,还有一个妹妹张朗,一个弟弟张彪。1999年,15岁的张妙初中没读完便辍学打工,并做过很多工作。2006年春天,张妙经媒人介绍认识了宫子村的王辉。
同年1月5日,张妙嫁到宫子村。王辉家穷,婚礼上的电视、碟机、音响都是借来的。2008年6月,张妙和王辉的孩子王思宇降生。孩子出生后,家里开销大,张妙到堂哥张凯在西安大学城的麻辣烫铺子打工,一个月700元。2010年10月20日是张妙在麻辣烫店铺上班的最后一天,当天下班后,张妙被药家鑫的车撞倒,随后被杀害。 。
案发之后
案发之后,药家鑫的家人一直没有机会和途径到张妙家道歉,药家鑫父母曾在案发后10天左右委托郭杜派出所民警给被害人父亲张平选送来1万元安葬费,表示这是孩子的安葬费。对此,张妙父亲张平选分文未动。至12月,张妙的遗体还未火化。
事发后,张妙父亲张平选得知药家鑫是家里的独子,曾想和药家父母谈谈,但从警方得到回复是药家不愿意见面。
据死者张妙丈夫王辉称,11月30日他接到一个电话,一个陌生女子在电话里称,药家鑫的父母欲登门道歉。但截至当晚23时,嫌疑人父母仍未出现。
据记者调查,药家鑫家境殷实,是个学习优异、性格内向的人,钢琴弹得好(在李玫瑾录制视频时,药家鑫的钢琴上摆放着《库普兰之墓》)。父母之前都是西安北方华山机械有限公司职工,父亲药庆卫系总后西安军事代表局驻该厂军代表(政委),母亲系该厂物资公司库管员,已退休。
案件影响
有网民将此案与“李刚门”相提并论。对于药家鑫残忍的做法,网民一边倒地进行了声讨。
我爸是李刚事件:2010年10月16晚21时40分许,在河北大学新区超市前,一牌照为“冀FWE420”的黑色轿车,将两名女生撞出数米远。被撞一陈姓女生于17日傍晚经抢救无效死亡,另一女生重伤,经紧急治疗后,方脱离生命危险,现已转院治疗。肇事者口出狂言:“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2011年1月30日,河北保定李启铭交通肇事案一审宣判,李启铭被判6年。此后,这句话成为网友们嘲讽跋扈“官二代”的流行语。
2011年4月1日,网友“billkds”在其微博贴出药家鑫师妹西安音乐学院学生李颖在网上留言的截图,“我要是他(药家鑫),我也捅……怎么没想着受害人当时不要脸来着?记车牌。”消息一出,网友们纷纷留言指责。
2011年3月23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教授李玫瑾在中国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直播新闻评论节目《新闻1+1》时,以“因为他弹钢琴,手习惯了向下连续动作”,而将药家鑫杀人手法与弹钢琴做类比,从而饱受争议。
2011年4月17日,著名音乐人高晓松在微博发表对药家鑫案的看法,表示药家鑫即使活着出来也会被车撞死:朋友问我怎么看药家鑫案?我说即便他活着出来,也会被当街撞死,没死干净也会被补几刀。人类全部的历史告诉我们:有法有天时人民奉公守法,无法无天时人民替天行道。至于有人能一手遮天,那纯属杞人忧天。另外鉴于西安音乐学院学生集体支持药家鑫,今后音乐界将不接受他们,生命都漠视的人会爱音乐吗?
2011年5月20日,陕西高院对作出药家鑫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原判。消息传出后,庭外围观群众放鞭炮以示庆祝 。
2011年5月26日,《华商报》报道西安五名教授联名呼吁免除药家鑫死刑。对此,绝大多数舆论媒体持批评态度,认为五教授对药家鑫的“善良”只会导致以后产生更多的李家鑫、张家鑫。甚至有评论将五教授比作东郭先生。
2014年10月16日,《南方周末》一篇题为《死刑复核权上收八年 最高法院如何刀下留人》的文章援引最高法院的人话说,药家鑫没保住命对法院伤害很大。药家鑫被判死刑是受到了舆论的影响,药家鑫是在警方没有掌握到线索情况下自首,按最高法院的标准可以不杀的。但是舆论太厉害了,以后遇到类似案子法院会很被动。但杀了以后,很多人又开始同情他。
老虎笔记
虽然很多人难以忍受“免除药家鑫死刑”的呼吁,但是我们应该明白:当国家允许社会各界发出不同的声音,说明国家先进、文明、发达。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对凶手判处死刑是对受害者最基本的尊重,是对活着的人最大的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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